|
黔国资团通〔2008〕4号
系统各企业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上半年表彰一批全省先进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条件及范围 1、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成为各条战线的生产、工作骨干;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西部大开发的宏伟实践中成绩显著。 2、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条件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并积极付诸实践,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二年。 3、全省先进团组织的条件是:认真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开拓性;积极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抓得好,班子健全有力,团结协作,能带领团员青年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积极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利益,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项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团员管理和教育措施得力,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开展好,能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二、申报方法 1、各候选单位、候选人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须经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公章。 2、先进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5日。 3、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此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含电子版)各一式两份报团省国资委工委。 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邮编:550004;联系人:万强;联系电话:0851-6827407;电子信箱:gzwqgc12@163.com。 三、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是鼓励先进典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树立学习榜样的一项严肃任务,各地各单位应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中要结合各地各行业团组织的特点和团员分布状况,适当考虑界别、行业结构的合理性。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认真挖掘、总结典型的先进事迹。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确保内容真实可靠。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择优推荐工作,真正将所在地不同界别、不同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选出来。 附件: 1、全省先进团组织表彰申报表; 2、全省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表; 3、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申报表。
团省国资委工委 200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