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强力推进国企改革,开展以产权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的第四阶段改革。至此,贵阳市国企改革正式进入由出资人依法推进的新一轮国企改革攻坚阶段。
贵阳市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从1995年至2004年,经历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阶段,以扭亏脱困、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中小企业改革阶段,以“抓大放小”、“三改一加强”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深化改革阶段。通过三轮改革,贵阳市国有企业总体虽然有所改善,但国企数量多、规模小、资产质量差、运行效率低的状况未能扭转。第四阶段改革自2004年启动以来,全市共完成国企改革重组118户,具有管理和融资智能的国有独资企业8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重组的企业15家,参股上市企业3家,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355亿元。
在国企改革重组的前期,贵阳市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支持企业资产重组、债务缩水。从2004年6月至2007年12月,共对市属82家国企金融债务支付资金3.44亿元,回购债权17.74亿元,债务总体缩水为80.1%,进一步优化了企业资产,为企业的改革重组和发展创造了较好条件。同时加大招商力度,把国企改革重组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连续3年编写了《贵阳国企改革重组投资指南》,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该市国企改革重组。
为构建国企改革重组工作的支撑体系,贵阳市制定政策、搭建平台,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了《贵阳市国有企业破产和改制重组离退休人员移交托管暂行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在《贵阳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贵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成为地方性法规,要求国有产权转让需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对有两个以上求购方的采取拍卖或招标方式进行,有效规范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同时还建立了国企改革发展专项基金,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至少1亿元,用于破产关闭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置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改制重组企业净资产不足安置职工的缺口部分等费用,还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了一部分资金。
国企改革重组过程中,贵阳市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资产处置和政府筹措资金中,首先保证预留或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努力搭建桥梁,为职工创造就业岗位,在企业转让时,设置受让条件,要求受让方必须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并妥善安置职工。对于离退休人员,将其纳入托管中心进行托管。
(作者: 王璐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