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资纪委[2008]8号
各企业纪委、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大型诗歌(散文)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黔纪发[2008]8号)文件要求,省纪委将于今年11月下旬组织比赛活动。为充分展现国有企业的风采,展示企业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省国资委纪委决定组织作品参赛,请各企业务必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荐优秀作品报省国资委纪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与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相一致,通过诗歌(散文)朗诵比赛的形式,歌颂30年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勤政廉政、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风貌、丰硕成果,进一步推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主题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大型诗歌(散文)朗诵比赛。 三、参赛要求 1、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不限于纪检监察干部)。 2、参赛的诗歌(散文)要将政治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要求主题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寓意深刻。 3、诗歌(散文)的表现形式,要充分考虑艺术展示的多样性,可将现代传媒技术与朗诵艺术有机结合在一起。 4、每部参赛作品比赛时间不超过8分钟。表演人员不超过10人。 5、参加决赛的作品,由主办方提供基本比赛条件,各队根据参赛作品要求自行准备相关配套舞美、音画资料等。 四、推荐办法 1、各企业推荐优秀作品1—2件于2008年8月30日前报省国资委纪委。 2、如上报作品较多,省国资委纪委将组织选拔赛,从中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参赛。如上报作品较少,我们将从中筛选3件优秀作品参赛,决赛优胜者由省纪委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联系人:李军 汪东辉 联系电话:0851—6832987
省国资委纪委 2008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