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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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国资纪委[2008]14号

各监管企业党委、纪委:
    近几年来,监管企业积极推进改革改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违规操作、对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保证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改革改制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宣传
    企业改革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各企业在开展改革改制工作中要广泛开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以及破产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使所有参与企业改制的人员和企业职工都能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从而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政策和规定,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在实施企业改革改制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 严格按照经过审核批准的改革改制方案运作。一是企业改制重组方案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二是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三是认真抓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四是产权转让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决不允许忽视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利用企业改革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报告制度。对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中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按规定向职工通报。对违规操作纠正的事项、处分的人员也要适时向职工通报,加强工作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职工愿望,关心职工疾苦。对生活困难的职工,要及时通过走访慰问等帮助解决,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过上下联动共同解决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反映问题重大的,要及时向省国资委或国资委纪委报告,不能隐瞒不报或置之不理,更不能出现泄漏举报人姓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要结合改革改制工作的实际,针对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改革改制工作健康发展。
    四、落实监督检查的各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依法运作、规范透明、责任落实。要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和企业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改革改制监督小组,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的全过程监督。
    二是加强工作检查和指导。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改革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妥善处理职工诉求,防止引发新的矛盾。要加强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违规操作、损害群众利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在改革改制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改革改制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坚决果断地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贵州省国资委纪委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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